为规范会计学院宣传报道工作,完善新闻稿采写及发表制度,提高新闻稿件质量,本着注重原则性、操作性和时效性的工作要求,现对新闻稿采写及发表提出以下要求。
一、采写要求
1.新闻标题要准确、简洁、鲜明,以动词和名词为主,能够涵盖文章的主要内容,尽量避免使用“圆满”“成功”等字眼。
2.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等基本原则,文字表达要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3.新闻主体部分一般包括新闻的导语、主体和结语等几个要素,要求 立足事实、叙述清楚、主题突出、语言规范、逻辑清晰。
4.新闻采写中如涉及到表彰、奖励等,单位或部门要提供相关的证书、奖状或正式的证明材料等来保证此类新闻中有关事件的真实性。
二、图片要求
1.稿件内容若需要配新闻图片,所配图片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新闻事件或通讯的内容,主题突出,拍摄角度新颖、清晰明了。
2.除进行必要的调色、调光、旋转、剪裁外,不能在图片中人为增减任何元素改变图片的构成。图片的文字说明要准确无误,各种数字和提法都必须有根据和出处。
三、相关表述要求
1.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只涉及到单位或部门工作或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领导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
2.校内新闻中涉及部门、单位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视察”等字眼。学校领导原则上也不使用“重要指示”、“指示”、“视察”等用语。
3.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 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 × × 等”的简略形式。
四、稿件审核制度
1.稿件及多媒体作品发表施行三审发稿制度,任何稿件作品发表前需要经由撰稿人、工作指导老师、会计学院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核。
2.撰稿人一审,负责校对排版,文责自负;工作指导老师二审,负责核实稿件内容、把握稿件水准;分管领导三审,确定发布栏目。
3.对具备报道价值但新闻采写不符合要求的稿件,退回修改。同时宣 传部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