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党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及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陈家康(教师)
宋妍 朱艺涵 王改 李佳欣 晁梦园 成昕芮 张儀 武晓华 黄莎莎 马庆奥 柳梦婷 张曼曼 杨浩 邱语 李欣卓 赵梦 杨楠 张婷婷 武皓影 王晨宇 张紫玉 高艺歌 尹淑琪 薛亮 赵丹莉 陈惠君 何安琪 郭怡彤 景贇博 张译丹 李欣怡 李嘉欣 张晨阳 连婧怡 付少岩 周曼宇 柴才 王玲 代梦瑶 宁子萌 张书豪 陈紫玥 苗嘉影 王子涵 陈力源 闫佳佳 尹虹 马晨怡 周鑫 穆元昊 杨一凡 潘健鑫 张静静 赵越 叶冰焱 赵蕊 曲梦婷 朱孟星 张世茂 夏金阳 张瑜静 史飞宇 张睿瀚 付金燚 杨梦涵 张秋婷 余香婷 袁梦 张雨欣 李晓璐 刘婉青 张轶 赤俊乐 张啸宇 韩熹 李佳旭 邢诚雨 沈伟嵩 叶子恒 段雯馨 方玉晶 刘茂原
详见:《关于确定陈家康等83名同志为2023秋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8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其它形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向我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19103837266;联系邮箱:2632762648@qq.com。
党委组织部:69303607;联系邮箱:hnczzzb@163.com
会计学院党总支
2023年09月21日
撰稿:张雪 审核:帖伟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