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民主评议结果和培养人、群众、党员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和党总支预审,确定刘帆等78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帆(教师)
祝丹芳 钟晓博 林坤浩 孙可昕 卢宇航 顿益岩 杨镓檑 杨子怡 崔 灿 王 寨 常铭茜 刘奕葳 张梦宇
朱雨晴 任俊羽 刘 静 张仟怡 安 阔 徐国森 付红莉 王常宇 闫 乐 李 霄 王艺颖 王乌云巴图
梁慧丹 安 利 李玉玲 张 涵 卢 茜 王柯丹 崔俭俭 张 涛 尹鸿涛 冯喆平 冯欣雨 郭凯彤 梁显宇
马 梦 徐 洁 王佳乐 周瓅璟 张羽辰 许世哲 浮代磊 陈柯颖 张梦圆 焦子雯 王艺蒙 张 蕊 慕钰钶
何 凡 周婉舒 郝一霏 陈伟正 芦竞涵 杨校蕴 常梦迪 张广斌 游志文 魏君珂 兰明雪 盛怡顺 李梦雨
石晶晶 杨佳仪 宋雨时 娄明杰 葛玉凤 吴欣怡 樊庆康 李佳睿 辛苏梦 焦 帅 高伊涵 项 亮 代钰凯
详见:《关于确定刘帆等78名同志为2023年春期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表》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5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其它形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向我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18538771151;联系邮箱:158487916@qq.com。
党委组织部:69303607;联系邮箱:hnczzzb@163.com
会计学院党总支
2023年04月18日
(撰稿:范振宇,审核;帖伟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