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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新媒体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2023-08-24     (点击: )

为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管媒体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计学院新媒体管理,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学院网络舆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规范组织新媒体网络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会计学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是以会计学院党组织下属机构新媒体网络中心为主体建设并运行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及自主开发、外包开发或第三方提供的移动互联应用程序(APP)等。

第二条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院务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舆论、塑造学院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三条 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工作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等 。

第四条 注册新媒体平台的名称原则上基于组织机构全称或规范简称,或者根据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工作特性命名。使用会计学院院名、院徽等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新媒体公众账号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并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会计学院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老师和会计学院党委宣传部汇报,并与新媒体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第三章运营机制

第六条 微信文章在进行文案创作、排版编辑后,交由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保存至微信后台素材库内,交给指导老师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方可进行文章推送。

第七条 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院内自媒体进行监管,防止有害网络信息进入校园。对会计学院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第八条 完善新媒体运行机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由指导老师统筹协调,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领导,统一发声,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涉事单位及个人要做好配合及相关事件处置工作。

第四章文章创作制度

第九条 鼓励、动员部门成员积极发布高质量的优秀文稿、网络信息,并关注时事,及时获取有效信息。成员原创的优秀文稿、网络信息将会被记录,作为部门评优参考。原创文稿、网络信息需要积极向上,坚持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贴近学院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传递时代正能量。

第十条 负责人注意文章内容及形式的新颖性,同时注意关注国内外事件,力争文章内容有深度。对于敏感政治话题做到只看、不传、不议。注重公众号对于会计学院同学们的帮助性,关注校园事、身边人,使文章内容有温度,使同学们喜闻乐见。

第十一条 尊重其他组织的原创内容,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文明发文。

第五章新媒体的信息发布

第十二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任何新媒体账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11.违背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规则的。

第十三条 提升版权意识,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转载或使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字体、视频和音频)。在转载他人作品时,除需取得授权外,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内容及标题,并应为著作权人署名和注明作品来源(如转载的作品来自网络,还应注明来源网站的网址链接或网站名称)。

第六章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计学院新媒体网络中心于每周五召开例会,要求全员参加,并进行例会出勤考核。

第十五条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需提前与负责人联系,部门负责人向领导统一请假,无故旷会三次及以上者视为退出部门。

第十六条 例会主要对本周工作进行分析与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内部成员工作,做出下周工作安排;参会领导对近期工作做出点评,同时与会成员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部门例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会议内容记录,会议记录人员需将例会重要内容清晰完整记录。

第七章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 新媒体网络平台运营工作由运营部负责,运营部成员根据值班表每周一次进行轮换。

第十九条 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包括:维护账号日常运营、精选留言区评论、回复后台私信、子菜单定期更新等。运营工作旨在建立起会计学院师生沟通的网络桥梁,拉近学生与公众平台、与学院之间的距离,逐步完善会计学院上下沟通渠道。

第二十条 在值班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问题时,及时在工作群内沟通,听取指导老师意见,做到回复信息准确无误。

第二十一条 值班人员轮换时,要做好交接工作。汇报一周工作完成情况、交代未完成事宜,确保后台运营工作的连续稳定。

第八章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管理设备包括:单反相机、DV摄像机、三脚架、移动音响、移动硬盘。

第二十三条 设备存放及使用注意事项

1.设备日常存放在1013办公室指定位置和柜层。

2.存放保持设备清洁,严禁直接触摸镜头,严禁接触腐蚀性物质。使用时尽量保持双手干燥。操作设备时禁止使用拙力。

3.不得使用除提供电池之外的任何电池及外接电源;对电池充电需规范。不得改装(包括短接、串联等)、分解电池。

4.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则需在归还设备时详细备注。不得私自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

5.负责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查,并记录备案。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状态、损耗情况及附件情况等。要定期进行充电、清洁等。

第二十四条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领用:填写设备领用表1-6栏(详见附件1)。申领人和工作活动负责老师联系,报备使用。领用时需要检查设备配件(如收纳包、遥控器、充电线等)是否齐备。测试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整借整还。

2.归还:填写设备领用表7-9栏(详见附件1)。将设备归还至指定位置。归还时应该检查器材及配件的完好,如有遗失损坏的情况,应及时联系管理老师报告器材损坏情况。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会计学院新媒体网络中心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计学院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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