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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组织物资管理制度
2022-03-10     (点击: )

为加强团学组织的物资管理,保证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完善物资使用的管理程序,达到物资使用的集约化和节约化,以便促进团学组织的各项工作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系团学组织自身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物资总则:

1、物资的所有权归团学组织所有。

2、团学组织物资只供各部门为进行正常的工作而使用。除此之外的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随意使用团学组织物资。

3、团学物资的管理权归办公室所有。办公室负责对团学组织物资的采购、整理、管理、登记等工作。

4、团学组织各个部门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节约和爱护团学物资。

物资购买:

1、办公室持有团学组织物资清单,且物资清单记载现有物资名称、数量等内容。

2、办公室负责物资的添置,购买前需向领导老师提出申请,并提交财务预算,获得批准后方可购买。

3、购置物品时需本着节约的原则,购买后需由卖方提供标准发票。

物资报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老师批准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采用每月统计一次的报账方式,各部采购物品开出的发票由采购人交给办公室,且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经老师确认无误后进行报账。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4、学生会主席团和办公室部门有权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5、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物资借用与归还:

1、各个部门需要借用系办的物资须通过办公室办理。

2、办公室持有物品使用登记簿,对各个部门的物品借出与归还进行相应管理。

3、物品使用登记簿放置于办公室柜子中,在使用系办物资之前借物人需认真填写登记簿中左边部分的“借出部门”、“物品”、“数量”、“借出时间”、“归还时间”、“负责人签字”、“负责人联系方式”等项目,物品借出后需认真保管。

4、物品归还时需填写登记簿中右边部分的归还登记并签字,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借用与归还全过程结束。

5、任何人不得未经登记擅自借出团学组织的物资。

物资清点与整理:

1、办公室负责人定期即每项活动(如运动会啦啦操活动等)结束后对团学组织物资进行清点与整理,并且与之前现有的物资进行核对,确认物资数量无误后方可归置于仓库。

2、清点低值易耗品(如胶水黑色水笔等)的正常折耗情况,对于耗尽的物资及时进行补充。

3、随机检查物资使用登记簿,查看有逾期未归还的物资,如有则要联系登记簿上的负责人,要求归还或延期使用物品。

其他事项:

1、物资采购中,严禁任何部门虚开发票,私自占用公共财产的错误行为。一经查处,将对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2、借用的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的部门应视情况适度赔偿。

3、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轻微者主席团和办公室部门有权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则将上报领导老师进行严肃处理。

4、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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