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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新媒体网络中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2022-03-10     (点击: )

一、管理设备

单反相机、DV摄像机、三脚架、移动音响、移动硬盘

二、设备存放及使用注意事项

1.设备日常存放在1013办公室指定位置和柜层。

2.存放保持设备清洁,严禁直接触摸镜头,严禁接触腐蚀性物质。使用时尽量保持双手干燥。操作设备时禁止使用拙力。

3.不得使用除提供电池之外的任何电池及外接电源;对电池充电需规范。不得改装(包括短接、串联等)、分解电池。

4.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则需在归还设备时详细备注。不得私自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

5.负责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查,并记录备案。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状态、损耗情况及附件情况等。要定期进行充电、清洁等。

三、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领用:填写设备领用表1-6栏(详见附件1)。申领人和工作/活动负责老师联系,报备使用。领用时需要检查设备配件(如收纳包、遥控器、充电线等)是否齐备。测试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整借整还。

2.归还:填写设备领用表7-9栏(详见附件1)。将设备归还至指定位置。归还时应该检查器材及配件的完好,如有遗失损坏的情况,应及时联系管理老师报告器材损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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