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自我的管理能力,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自9月22日起,在全院学生中开展早、晚自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习对象
会计学院全体学生
二、自习时间
1、早自习时间:早上7:20-7:5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晚自习时间:晚上7:00-8:30(周日至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自习安排
(一)早自习安排
1、早8:00有课的班级,需到上课的教室进行早自习;
2、请同学们早起床,加强身体锻炼,吃完早饭后到教室进行早自习。严禁个人携带早餐食品等到教室,共同维护教室环境卫生。
(二)晚自习安排
1、大一、大二学生:由各班集中组织到指定的分配教室或班级申请教室进行晚自习;
2、大三、大四学生:由各班组织到班级申请教室或自主到公共教室、学院自习室(2412B、2413B、2414B)、图书馆进行晚自习。
3、专升本学生参照大三、大四学生安排管理。
四、自习地点
各班自习地点为学校分配教室或班级申请教室、公共教室、自习室、图书馆。
2025级、2024级自习教室安排如下:
会计学院自习教室分配 |
班级 |
24会计学U1 |
24会计学U2 |
24会计学U3 |
24会计学U4 |
24会计学U5 |
24会计学U6 |
教室 |
2310B |
2311B |
3203B |
3204B |
3201C |
3303B |
班级 |
24财管U1 |
24财管U2 |
24财管U3 |
24审计学U1 |
24审计学U2 |
24审计学U3 |
教室 |
3305B |
3306B |
3309B |
3310B |
3302B |
2411B |
班级 |
25会计学U1 |
25会计学U2 |
25会计学U3 |
25会计学U4 |
25审计学U1 |
25审计学U2 |
教室 |
2401B |
2402B |
2403B |
2404B |
2405B |
2406B |
班级 |
25审计学U3 |
25财管U1 |
25财管U2 |
25财管U3 |
25会计学S1 |
25会计学S2 |
教室 |
2407B |
2408B |
2409B |
2410B |
1209A |
1205A |
班级 |
25会计学S3 |
25会计学S4 |
25审计学S1 |
25审计学S2 |
25审计学S3 |
25财管S1 |
教室 |
1306A |
1312B |
1403B |
1405B |
1409B |
1410B |
班级 |
25财管S2 |
25财管S3 |
25财管S4 |
学院自习室 |
学院自习室 |
学院自习室 |
教室 |
1412B |
1413B |
1414B |
2412B |
2413B |
2414B |
五、自习要求
1、早晚自习由各班自行组织开展。
2、要做好早晚自习考勤管理。各班班委组织学生开展早晚自习,统计班级学生早、晚自习情况,填写早晚自习考勤表。
3、全体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早、晚自习(学校、学院规定的上课时间或集体活动除外),主动做好早晚自习签到(或打卡)。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者算一次缺勤。
4、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辅导员老师或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与负责值勤的班级干部以备核查。没有请假的学生记为无故缺勤。缺勤次数达到一定量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或者弄虚作假、包庇错误,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和取消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奖,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6、个人、各班早晚自习的整体管理和纪律情况将纳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等评选考核中,学生早晚自习出勤情况将纳入“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综合测评”等评选考核中。
7、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积极提高自习效率。在自习时间内要保持自习室安静及室内卫生,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必须关机或设置成无声(震动)状态。
8、早晚自习期间主要学习内容包括:英语四、六级备考,课程预习和复习,学业辅导等。学生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自习室从事任何妨碍他人学习的活动。
9、各学生组织不得在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召开,必须报辅导员批准。
10、各班级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模范带头作用,维持好班级早晚自习课堂秩序,协助院学生会和班委做好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11、院学生会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做好检查督促。组织人员收集汇总各班早晚自习考核表,抽查各班早、晚自习情况,每周将各班晚自习情况汇总后反馈给辅导员老师。
12、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辅导员指导学生进行早、晚自习管理工作,随机到学生宿舍、分配教室、申请教室检查早晚自习开展情况。辅导员每周至少检查1次早自习和1次晚自习,了解学生自习情况,引导班风、学风建设。
13、2024级、2025级各班负责所在自习教室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