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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网站信息管理 “三审三校”制度
2023-03-25     (点击: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院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提升部门工作网络影响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正能量,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院系实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简单明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杜绝差错。

三、“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三审”:

(1)初审:新闻作者为稿件初审。要求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不得出现语言文字错误;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2)二审:学院新闻通讯员为稿件二审。对初审稿件字、词、句进行推敲;审查挂网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进一步对语言文字是否进行脱敏处理进行审校。

(3)三审:学院主要领导为稿件三审,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学校校情;审查稿件的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和时代意义;审查稿件时效性,并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釆用、建议修改、待用或删除。

2.“三校”:

(1)一校:作者为稿件一校;

(2)二校:学院新闻通讯员为稿件二校;

(3)三校:学院主要领导为三校。

四、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以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为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釆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通过策划栏目和发布信息,传播网络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网站釆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釆、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涉及校园网主页的新闻信息,需由部门指定的信息员起草或编辑,经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交由校园网发布;其他如有重大新闻,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落实。

(三)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加强网络活动管理。学院设立的网站及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需按规定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信息釆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教职工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并上报学校后批准的方可开展。

(六)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釆、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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